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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行“参与公益活动,培养责任意识”主题讲座

时间: 2014/12/08   作者: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 何睿 邱泽萍)124日下午,院学生工作部主办的“参与公益活动,培养责任意识”主题讲座在模拟法庭举行。本次活动的主讲老师是湖南农业大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正秀,我院全体关工委老师和学生代表参加讲座。

本次讲座围绕“公益活动,人人有责”的主题展开,强调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阐述了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也对公益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注意事项。

李正秀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进行了阐述,她表明“爱国”应感恩为先,“敬业”应有人生理想,“诚信”应以诚信为本,“友善”当多做好事,多做善事,多参与公益活动。她认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人人参加、人人受益的公益活动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延续。她指出,大学生正处于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因此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非常重要,从而参与公益活动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李正秀列出了参与公益活动的八个目的与意义,他提出公益活动不仅是大学生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大学生应“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能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使部分大学生身在福中能知福,珍惜时间,把握青春,也能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同学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社会发展,公益活动还能培养大学生的团队精神,扩充人脉资源,提高大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能培养大学生组织管理、创新的能力,并且能够使大学生培养保护环境,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的意识,提高大学生的自身素质。

李正秀就公益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罗列了我们开展的关爱行动、义务献血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环保节能活动、扶贫救灾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等。并就公益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四项注意事项,首先,公益活动应选好项目,开展前要完善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其次,志愿者负责人要组织好队伍;然后,开展活动要做出自身的特色,做出品牌;最后,公益活动后参与者要有体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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