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2017年赴菲律宾中吕宋国立大学交换留学生的通知

时间: 2017/05/09   作者:   点击:

根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工作安排,拟选拔我院优秀学生于2017年赴菲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

留学期间为2017年8月初至2017年12月底。

二、专业及名额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中选派。根据对方学校要求,拟定下列学科或专业(学习科目)进入选派范围:农学、牧草种植与饲养、绿化草地种植、草地休闲、动物营养与管理、草地农业与牧场管理、畜牧学、兽医、工商管理、英语。

三、报名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无记过以上处分记录;

2、有团队精神和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视野开阔,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能适应国外学习和生活;

3、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国际旅费及境外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本专业排名靠前;

5、较好的英语基础;

6、无不良习惯,身心健康,正直坦率,开朗活泼。

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学生不予接受报名:

1、受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在校期间累计有2门以上(含2门)补考或重修记录者。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申请人登陆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www.hunau.net/),点击部门设置,进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经家长亲笔签字,报所在学院;

2、由学院根据报名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确定推荐候选人,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统一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和学生平时成绩择优选取候选人。

五、相关费用

1、对方学校免除学费及住宿费,留学生个人需负担国内、国际旅费及生活费等。

2、其他相关费用,如办理因私护照、出国签证费、医疗及境外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分互换及学籍管理

1、学院保留学籍,留学人员向学部、教务部办理留学请假手续;

2、学分互换: 根据留学期间的同届同学所学课程,在留学期间至少修满相应的课程数,回国时带回盖有公章的有效的课程成绩单,通过学院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核查盖章,由学院教务部进行学分互换。

七、其它

学院提供出国留学渠道,出国途中及留学期间的人身、财物安全等问题,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八、报名日期

即日起可报名, 5月12日下午5点截止。

联系方式:马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84618722

 

                                       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2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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