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湘农东方教〔2017〕33号关于组织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 2017/11/07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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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对逾期未结题和临近到期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督促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院实际,紧密围绕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立项申报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1)依据《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湘农东方〔201535)文件规定,由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个人自由申报。

2)此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只设立招标项目,计划立项8-10项左右,申请人应根据项目指南,严格按照相关格式要求申报。

3)已承担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和本次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学院招标项目。

4)学院招标项目每人限主持一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二)湖南省教改项目申报

1.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遴选确定选题,集中力量开展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

2.申报人限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每人限主持一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

3.承担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题及今年申报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2017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专业的建设、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等。

3)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

7)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8)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9)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5.所有选题必须以独立学院为研究对象。

6.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省教育厅研究范围。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研究应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7.项目采取限额(含推省项目)申报,学院将组织专家,从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择优推荐2项到省教育厅参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招标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部门初评推荐后,由各部门统一将申请书、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交学院教务部,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2.申报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档案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

3. 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材料申报

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常态化管理,从今年开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

往年项目信息填报: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往年项目信息都应在平台中填报,具体项目名单和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916-929日。

三 、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一)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2016年立项的及以前立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报告表》(一式一份),并附上相关成果复印件。到期结题的项目应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不按要求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撤销资助,三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1.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撤销立项。

2.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湖南省教育厅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撤销三种。

申报项目结题验收还需在平台中上传佐证材料。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109-1013日。

四、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务必及时通知到本部门人员。

2.所有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请于2017925日前交学院教务部,

3.联系人:刘添柱,电话:84635288

 

附件: 1. 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7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3.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

报告书

5.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报告书

6.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8.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9. 2017年需要中期检查和结题的教改项目

10. 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